禁赌须用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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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省馆编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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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馆编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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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浙江政治、经济、社会动荡不安,封闭工会、党政争议、截留中央税款等事不断发生,政府混乱、人心浮躁、赌博之风盛行,国民党浙江省代主席蒋伯诚提议先禁赌,以倡导文明之风气。于是民政厅提出禁赌办法,省政府委员会第79次会议议决,由民政厅根据法律及原提出的禁赌办法原则,拟具禁赌条例,另行核议。后民政厅拟具禁赌暂行条例十二条,于1928年2月24日经省政府委员会第82次会议议决通过,并颁布施行。但终由于国民政府统治的腐败,此项条例未能使浙江的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现录《浙江省禁赌暂行条例》各条款如下,以示当年禁赌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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