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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权行使的边界
引用本文:陈亚东.教师教学权行使的边界[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9(18):42-45.
作者姓名:陈亚东
作者单位:重庆科技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重庆400050
摘    要: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现在已经逐步演化为法律地位平等、教学相长的普通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当然还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的意蕴。要正确解读二者的关系,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领会教学权利的基本内容与行使的边界,理顺师生关系,这对于办好学校、指导教师正确行使教学权利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指导教师  教学权  边界  民事权利  科学发展观  法律地位  义务关系  教学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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