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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本质属性的三个层次
引用本文:王志雄.论法的本质属性的三个层次[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3).
作者姓名:王志雄
摘    要:关于法的本质属性的讨论,近来大多数人都倾向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的观点。但是,如何理解法的阶级性?法的阶级性包含什么内容?等等,这些问题却存在比较大的分歧。我认为,阶级性作为法的本质属性,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具有丰富的内容,表现为不同的层次。作为法的本质属性,是对法的概念的根本概括,它和法的起源、法的特杯、法的作用等一起组成了法的概念的丰富内涵,从整体上规定了法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我们从结构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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