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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惯常行为侵害著作权
作者姓名:李旭
摘    要:人们在网络生活,自有特定的行为方式,如:网上冲浪,电子公告、语音聊天,多用户游戏等,而网民通常会从事某些行为,包括网页济览,超文本链接、纵深链。埋置链、搜索引擎服务等,这些行为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基础性,它们是最基础的网络应用;二是普遍性,它们是最普遍的网络行为,笔者把这些称为互联网惯常行为。

关 键 词:语音聊天 网上冲浪 多用户 网页 互联网 搜索引擎服务 网络生活 基础性 游戏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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