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教育的作用或功能,一般可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而最基本的是主体功能,即直接作用于教育对象,使其发生符合一定社会需要的变化,也就是促进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与个性特长的充分发挥。党的教育方针就正确地反映了这一功能,因而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养人才的指导方针。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并未能解决好这个问题,没有很好完成社会赋予的任务,而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造成了很多弊端。主要表现为不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使学生沦为应试的机器和分数的奴隶,教师跟着高考的指挥棒转,学生被老师牵着鼻子走,从而限制了学生的独立性和主动精神的发展,这就背离了基础教育的目的,极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在,国际国内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根据《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尽快从“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以发挥教育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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