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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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全区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单位、集体、乡镇、民营及其它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下同)适用于本细则。第三条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继续教育的任务是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进行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促使其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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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细则 继续教育 《条例》 教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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