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内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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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华,桑立群.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内实践[J].教书育人,20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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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华 桑立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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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白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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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内实践方式的合理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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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实践教学的必要性1实践教学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客观要求实践是人类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和认识发展的动力。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理论认识,另一个是实践。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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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客观要求 实践教学活动 思想道德修养 课内外 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体验 理论知识 学生特点 法律基础课 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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