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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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华东.浅谈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J].农村教育,2005(4):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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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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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贫困县财力普遍薄弱。无力保障和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办学管理主体的责任与财力极不相称,难以“主”起来。这意味着“以县为主”新体制虽然能从概念上减小县内发展不平衡。但对贫困地区来说,县级财政财力严重匮乏。同样也无法保障义务教育的投入。对于县级财政而言,新体制是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关系的调整。这种调整可能会影响到总量.但更多的是结构性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总量短缺的问题。而总量不足恰恰是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所面临的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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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以县为主” 县级财政 农村贫困地区 发展不平衡 结构性调整 管理主体 财政关系 新体制 财力 贫困县 “主” 保障 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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