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正义——论题“孝”译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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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设,樊国萍.《墨经》正义——论题“孝”译释研究[J].毕节学院学报,2013,31(1):90-9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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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设 樊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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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毕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毕节,551700 2. 毕节学院人文学院,贵州毕节,55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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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墨经》释义研究”,项目编号:12YJA740074;贵州省社科自筹项目“《墨经》条文训释”,项目编号:12GZZ43;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墨经》条文正义”,项目编号:12QN014;毕节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墨经》条文译释”,项目编号:院科合字201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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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译释没有对《墨经》的“大纲”性质作出准确的界定,仅通过文字训诂译释本条经文,故在断句、译释方面均存在差误.通过墨论回溯墨家论题“孝”的本意,把论题“孝”译释为:《经》“孝,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让父母或尊长体面地、有尊严地生活.”《经说》“孝:给尊长以体面和尊严,你可以通过兼爱来达到该效果;(批判)兼爱不可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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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墨子 墨经 兼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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