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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形式逻辑的对象和客观基础——与王方名同志商榷
作者姓名:马佩
摘    要:马佩同志随同他的来稿。附有致编辑同志的信。信里说到了写稿的用意和经过,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马佩同志明确地提出了他和王方名同志之间的争论的性质。这是有助于了解马佩同志的意见的。因此,特将原信稍加节略,一并发表如下: “(上略)写一篇与求实同志在贵刊连续发表的文章的讨论文章。本来我早有此意,尤其是当贵刊6月号发表了王方名的‘论古典形式逻辑和归纳逻辑’一文后,写一篇比较系统地与求实、王方名商榷的文章,(一直到我的文章就要寄出时,在新华书店看到了王方名同志的论文集,才知道求实和王方名是一个人。我临时把我文章中求实的名子都构去了)并在这篇文章中阐述一下自己的某些看法,这种想法就更加肯定了。接到您的来信后,我自然欣然同意。无奈本学期以来,反右斗争十分紧张,以致虽然材料齐备,却一直无法写出。为了不让您等待过久,我最近利用了一些星期日的时间,才算把它写出来了,现在谨把它寄给您。“本来关于‘真、假、对、错’等问题我也准备发表一些个人意见的(和我对形式逻辑对象的看法相连系),可是一来文章已经够长了,二来也实在抽不出更多的时间,因此只好留待将来再说罢。 (略去关于稿件处理意见的一小段) “我个人认为,我和王方名之间的争论,乃是形式逻辑中唯物主义路线与唯心主义路线之争。因此,我认为由您组织开展这一争论,使它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这是很有意义的(我顾意继续参加这一斗争)”。(下略) 本刊根据“百花齐放、百家争晓”的方针,“父红又专”和“红透专深”的要求,希望校内外的同志,踊跃参加这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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