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与《两权公约》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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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天曈,吴越.论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与《两权公约》的距离[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85-9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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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天曈 吴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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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2.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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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于刑事案件的复审存在三个浅层要求和两个深层要求。我国的刑事二审制度构造虽然基本能够满足三个浅层要求,但由于案件请示制度的存在以及二审开庭率低下的现状,距离公约的深层要求仍然存在相当的距离。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事二审程序,使之真正符合公约的要求,必须对现有的法律和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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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两权公约》 复审 审判独立 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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