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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物因情变”
引用本文:李万杰.试论"物因情变”[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2(5):64-67.
作者姓名:李万杰
作者单位:楚雄师专中文系云南楚雄 675000
摘    要:情感冲动激活了主体的激情和热情,引发了联想和想象,导致知觉变异,产生幻觉和错觉,物象由此变形为幻象.任何对象在主体情感的审美观照下上升为意中之象,都将形质尽变,具有鲜明的不可还原性,它反映了主体的感觉真实和情感真实,具有艺术的合理性.在艺术语言创造中,主体把客观之物变形为审美对象,是主体反映客体的艺术手段,是艺术语言创造的必然要求,是主体情感对象化的必然结果.

关 键 词:物因情变  形质尽变  情感冲动  情感真实  情感对象化
文章编号:1000-5110(2000)05-0064-04
修稿时间:200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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