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与梭伦立法之比较——以立法权归属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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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小功,王飞.商鞅变法与梭伦立法之比较——以立法权归属为视角[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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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小功 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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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100 2.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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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人类的轴心时代,东西方历史上分别出现了两位著名的改革家,一位是商鞅,另一位是梭伦。商鞅为推动秦国富国强兵而力倡变法,捍卫"君权至上",主张立法权只归属于君主一人,一切变法均围绕着"法自君出"这一改革原则。而在西方,与商鞅不同,梭伦首次确立了公民集体立法的原则,即立法权归属于所有具有城邦公民资格的人。商鞅与梭伦的这两种奠基于不同"立法权归属"之上的改革立场,分别体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与文化氛围之中法制的发生、发展的途径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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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权归属 法自君出 公民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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