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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要为残疾人服务
作者姓名:王波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学院
摘    要:对残疾人实行法律保障是人权方面的必要内容,长期以来为国际、国内社会所积极倡导。1990年12月28日,我国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于1991年5月15日正式实行,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党和政府对人权问题的高度重视。使全社会对残疾人的那种单纯依靠自觉,由道德维护的义务性服务变成了法定的、明确的责任,受到法律的约束。在这种形势下,图书馆不但要继续做好现有残疾读者工作,还应疏通思想,克服畏难心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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