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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权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三级课程建设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柳夕浪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摘    要:义务教育阶段的三级课程属于课程建设范畴,它们因课程建设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并非三级管理主体各管一块。不同建设主体对课程的期待有所不同,编制了不同的课程。但在强化国家事权的背景下,应落实国家课程的主体地位,并注意三级课程在目标要求上的贯通一致和课程内容上的衔接互补,三者协同育人。

关 键 词:课程建设  三级课程  课程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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