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违规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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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关于《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违规办学事件及其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对本地、本校办学情况,特别是学生实习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严防此类违规办学事件的发生。2006年11月,桂林市教育局接到学生家长投诉,反映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在杭州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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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等职业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桂林市 办学 违规 舞蹈 通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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