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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
引用本文:张洪波.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J].中国传媒科技,2012(7):18-18.
作者姓名:张洪波
作者单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
摘    要:部分音乐人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的第四十六条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删除。国家版权局公布的第二稿删除了原草案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将录音制作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法定许可恢复为作者的专有权利。

关 键 词:法定许可  获酬权  权利人  保障  《著作权法》  修改草案  国家版权局  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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