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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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洪波.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J].中国传媒科技,2012(7):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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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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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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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部分音乐人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的第四十六条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删除。国家版权局公布的第二稿删除了原草案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将录音制作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法定许可恢复为作者的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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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定许可 获酬权 权利人 保障 《著作权法》 修改草案 国家版权局 专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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