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是否受法律保护?--湖美大酒店诉《海峡都市报》侵权案一审判决引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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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加荣.记者暗访是否受法律保护?--湖美大酒店诉《海峡都市报》侵权案一审判决引起关注[J].新闻知识,2001(3):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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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加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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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 11月 24日,福建泉州,阳光明媚,一个少有的好天气。然而,对于海峡都市报人来说,却是一个灰色的日子。这一天,海峡都市报社在同泉州湖美大酒店的一场名誉权官司中一审败诉,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判令海峡都市报社向湖美酒店赔礼道歉,并赔偿湖美大酒店因侵权所造成的损失 1万元。 这一判决引起了全国新闻界和法律界的高度关注:海峡都市报社到底输在哪里 ?该报对泉州湖美大酒店假冒四星和存在应召小姐等问题的报道是否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违法吗 ?记者暗访录音能否作为法庭证据 ? 湖美四星高高挂 事情得从 1999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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