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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喻(下)
引用本文:刘有志.论比喻(下)[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982(2).
作者姓名:刘有志
摘    要:<正> 把作比和被比事物联系起来构成比喻辞格,有各种表达方法。《修辞学发凡》根据不同的表达方法把比喻分成明喻、暗喻和借喻三种。以后讲比喻的,大都沿用了这种分法。但是,事实上这三种表达方法远不能概括现代汉语比喻辞格的种种表达方法。于是,有人想出来一些弥补办法。例如曹毓生《现代汉语修辞基础知识》就在“比喻的基本格式”(包括明喻、暗喻和借喻)之外还列有“比喻格式的变化”——包括“紧缩”和“扩大”的格式。这是看出了矛盾,但未找到妥善解决矛盾的办法的具体反映。实际上它并没有摆脱《修辞学发凡》定下的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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