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死刑适用不应设定年龄上限
引用本文:彭艳玲.试论死刑适用不应设定年龄上限[J].零陵学院学报,2004(3).
作者姓名:彭艳玲
作者单位:零陵学院法律系 湖南永州425006
摘    要:从老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死刑的适用与裁量以及若设定死刑的年龄上限将会带来的问题等三个方面论述了死刑适用不应设定年龄上限。

关 键 词:老人  刑事责任能力  死刑的适用  量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