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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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梓琦.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经济[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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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梓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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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社科部,浙江 杭州 3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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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混合所有制经济没有固定的性质,其性质是由构成成份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所决定。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制度创新的产物,是人们克服了“左”的思想影响和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结果。我国现阶段多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客观基础。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空间的交叉性及自我调适功能,决定了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相互兼容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种所有制关系为实现自己,必然会打破彼此间界限,相互联合,优势互补,形成统一的整体优势。混合所有制企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内在一致性,是其微观基础,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将成为主导性经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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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叉性 相容性 优势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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