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对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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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壮才. 北京师范大学对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贡献[J]. 教师教育研究, 2002, 14(4): 3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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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壮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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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北京,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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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法制建没是教育发展的要求 ,也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教育虽然是一个古老的、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 ,但是 ,把教育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应该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此前 ,教育在多数情况下是个人的事情 ,接受正规的教育则只是少数人拥有的特权 ,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教育规模狭小 ,主要是教师、学生、家长等私人之间的活动 ,调整其相互关系不需要法律这一手段。我国教育被纳入法律调整领域应该可以追溯到京师大学堂的成立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清政府制定《京师大学堂章程》 ,规定京师大学堂分普通学与专门学两类。此后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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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2-5111(2002)04-0033-05 |
修稿时间: | 2002-06-20 |
BNU''''s Contribution to Our Country''''s Educational Legis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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