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显中国法制史教学的法学训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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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颖.凸显中国法制史教学的法学训练价值[J].教育教学论坛,2015(8):118-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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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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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法治广州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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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科目,目前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要凸显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学科的特性,将它放到法学教育整个体系中,结合其他部门法的训练,启发学生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主动思考中国法律实践的特色和原理,从更立体的、动态的角度掌握制度史的内容及其对当代法律发展的影响。只有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更新中国法制史的教学思维,推动教学方式和整个法学教育中其他部门法训练方法相接轨,才能充分发挥这门课程在整个法学课程体系设置中的意义和作用,才能让学生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掌握和了解中国法制的特色和实践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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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部门法训练 法学特性 立体掌握 制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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