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行为可能受到多重法律评价,并因此而产生多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责任,而这些责任的承担均有可能涉及责任主体财产的转让与剥夺。实践中,犯罪人因财产不足,难以同时支付的情况屡见不鲜。针对这一问题,许多域外法治国家和地区均规定了"被害人民事赔偿优先执行制度"。该制度的构建对人权保障、法律功能的实现、执行效果的优化和国家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被害人民事赔偿优先执行制度也已经为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所确认。但总体来看,由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规定的缺失,该制度在实践中的实现仍然困难重重。因此,完善相关立法,补充相应的保障机制和配套措施,是实现该制度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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