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代科技发展迅猛,新事物伴随着新风险,这对现代刑法而言是新的也是持久的挑战。从时代背景、刑法规范、刑法理论层面出发,刑法都应当在一定限度内作出改变以适应社会发展。在应对路径上,刑法规范应规制已经开始有初步危害后果产生,且发生更严重的后果具有高度盖然性的科技风险,同时通过对预防风险的范围限制以及从轻、减轻刑罚来达到平衡。刑法理论应对在未来具有较快实现可能性与问题紧迫性的对象提前研究,对于人工智能的研究应排除弱人工智能以及自下而上型强人工智能。研究主要集中于自上而下型强人工智能,在肯定该类人工智能的刑事责任主体地位,设计能够适用的新刑罚措施的基础之上同样需要考虑平衡好罪责与刑罚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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