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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是广告的生命
作者姓名:南珠
作者单位:新疆日报社
摘    要:广告,如按汉语字义解释,即为广而告之、广泛劝告,也就是向公众告知某件事情。 对广告的含义,东西方的解释虽然不尽相同,但要求广告必须真实却是完全一致的。早在1865年,有的西方国家政府已重视加强对广告业的管理,明确提出“广告必须真实”的要求。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世界贸易的大量开拓,世界广告业逐步发展为一种独特的行业。各国政府和社会的广告公司、广告部门如雨后春笋,比比皆是。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目前仅我们国家广告公司已逾3.177万家,全国每年广告费高达134亿元,广告从业人数60多万人,85%的企业、商业或产品通过广告为其进行宣传,但各国政府仍把“广告必须真实”作为一条“法规”套在“广告公司”的头上。如美国政府1985年两次重申:“广告不得弄虚作假,一切不实之词均属违法”。《纽约时报》为了杜绝虚假广告,曾在报上公开宣布,凡是检举揭发报刊登载虚假广告者,可获奖金100美元。由此可见,制止虚假广告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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