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文化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廉洁执法“十不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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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平.楚雄州文化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廉洁执法“十不准”的通知[J].文化市场,2000(4):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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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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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市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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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保证我州“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十二字方针的执行,强化监督机制。州文化局、州扫黄办、州社文办决定在全州“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管理人员中实行廉洁执法“十不准”。请各县(市)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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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局 热情 人员 方针 规范管理 楚雄州 廉洁执法 执行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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