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改字解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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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荆贵生.不能改字解经[J].语文知识,19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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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荆贵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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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大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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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主与科学》1993年4期有一篇署名明达的文章,题目为《对“自行束修”的一种解释》。文章开头写道:“《论语》述而第七中的一章云:”‘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大多数人都认为‘束修’是一捆干巴,是一种菲薄的见面礼,因而接受别人见面礼才给他讲的什么,反映了一种商品社会的‘有偿服务’。”文章认为:“所谓‘束’是束发,而‘修’可能是修身,大意是指会料理自己生活的青少年,至少不要家长或奶妈子跟的人,或更大一点步入成年的人。”查《论语·述而》,明达先生文中所谓的“自行束修”之“修”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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