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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变文校注琐议
作者姓名:马国强
作者单位:商丘教育学院中文系 副教授
摘    要:[清]“请”之误书。原因有音近形似两个方面。 《伍子胥变文》:“楚之上相,姓仵(伍)名奢,文武附身,情存社稷。手提三尺之剑,清托六尺之躯。”(《敦煌变文选注》1页)。项楚校注曰:“原文‘清’字疑是‘寄’字音误。寄托六尺之躯,谓接受先王临终托孤之重任。《论语·泰伯》:‘可以託六尺之孤’。《三国志·蜀志·李严传》:‘吾与孔明俱受寄托,忧深责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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