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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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小普.三个容易混淆的概念[J].中国档案,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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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小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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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2000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还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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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 基本法律 概念 立法程序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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