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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的实践与思考
引用本文:时淑蓁,刘锦章.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的实践与思考[J].上海教育科研,1991(5).
作者姓名:时淑蓁  刘锦章
作者单位:松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时淑蓁),松江县教师进修学校(刘锦章)
摘    要:(一)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是指大中专师范毕业生分配到中小学任教后,在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内的以培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主的新教师培训。在国外,称之谓“新教师入门教育”。新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可贵的新鲜血液。在“八五”期间,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随着中小学生入学高峰及教师退休高峰的到来,将有大批新教师充实到教师队伍之中,因此,加强对新教师见习期的培训,不仅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骨干教师成长的过程一般要经过“准备期——稳定期——创造期”三个阶段.“准备期”是指教师从师范院校毕业后的1—2年,主要完成“学生—教师”角色转换,认识到从事教师职业,实际上是承担社会賦于自己的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任,适应新的教育教学环境,并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稳定期”一般有3—4年或更长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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