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7年1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约法规司司长尹新天、副司长宋建华和助理巡视员吴宁燕做客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介绍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订的相关情况。短短90分钟,就有近200人次在线提问,掀起了一次次小高潮。据悉,此前,在专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期间,8000人次登录访问,日均访问量达300余人次,最高日访问量达1079人次。为何此次专利法的修订会引起多方关注?此次专利法的修订又是在何种背景下进行的?专利法的修订又涉及哪些主要内容?给广大发明人、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从业者带来怎样的好消息?带着疑问,我们先后走访了修订的直接参与者、知识产权专家、教授、从业人员、媒体记者等,特编发专题,以期展示专利法第三次修订的概貌。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实施。短短的20余年,先后经历了三次修订。巧合的是,每两次修订都正好间隔8年,分别是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修订后实施),我们称此为“八年磨一剑”。——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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