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事隔一天,1978年6月1日的《人民日报》头版再刊“鼓励社员经营正当家庭副业”的文章。称四川大邑县的干部,由于分不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不少社队把社员的正当家庭副业当资本主义批,并做出了许多干涉社员发展正当家庭副业的错误决定。“例如,每人养鸡(鸭、鹅)不得超过两只,每户养蜂不得超过两箱,自留地不准种粮,房前屋后不准种竹、木、果树,不准社员上山采集野生植物,等等。有违者,轻则批评,重则扣工扣粮,社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后来大邑县委先后两次召开发展多种经营会议,县委领导深入社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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