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老师应努力成为“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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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海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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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如皋高等师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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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教委发布的二期课改课程标准给语文教师立了“规矩”,不但要读书、练书法,还要像学生一样“写作文”,并且作了量的规定:任教一至五年级的教师每学期写作量不少于5000字,任教六至九年级的教师每学期写作量不少于10000字,任教高中阶段的教师每学期写作量不少于15000字。从《新闻晚报》上读到这则消息,禁不住为上海市教委的远见卓识、“强硬”举措拍手叫好!“打铁先需自身硬”。音乐教师会吹拉弹唱,美术教师会挥洒丹青,体育教师会跑跳投掷,语文教师当然也该成为善于表达的“作家”。理由有三:一、增强写作指导的针对性著名特级教师靳家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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