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名校办民校” |
| |
引用本文: | 信力建.问诊“名校办民校”[J].教书育人,2005(33). |
| |
作者姓名: | 信力建 |
| |
摘 要: | “名校办民校”缺乏硬性的法律基础我国使用的是大陆法系,即条文法。立法之后,行政是依法行政,作为行政部门,教育部应以立法部门立的法作为行政依据,并没有权力突破法律本身《。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并未规定名校可以办民校,而后来出台的“实施条例”却对此有所涉及,显然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本身的突破。也就为“名校办民校”带来了法理上的挑战。我国正逐步走向依法行政。行政部门通过出台“实施条例”来指导各级教育部门执行有关法律,但因为我们是行政主导的国家,当程序不够严谨时,行政的意志很容易强加到法律上面。通常,行政部门只能依…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