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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危在旦夕
引用本文:刘沃野.南海危在旦夕[J].大科技.科学之谜,2009(6).
作者姓名:刘沃野
摘    要:联合国规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缔约国必须在2009年5月13日前,提交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案给联合国划界委员会审议。否则其有关要求就不会得到承认。在此特殊背景下,我南海各邻国纷纷通过不占而宣或不宣而占等手段为自己圈地,侵犯我南海主权。

关 键 词:主权问题  菲律宾  马来西亚  专属经济区  中国南海  南海主权  岛屿  南海诸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南沙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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