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内部治理中学生参与权及其构成要件 |
| |
引用本文: | 包万平.我国大学内部治理中学生参与权及其构成要件[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22(3):37-44. |
| |
作者姓名: | 包万平 |
| |
基金项目: |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当代大学发展形态及大学观的国际比较研究”(BEBA17032); |
| |
摘 要: | 我国大学内部治理中的学生参与权是以学生作为重要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内部治理,是表达学生自身诉求并对相应治理及决策产生影响的一种权利。该权利有五个构成要件:权利依据方面,学生参与权有着历史的、现实的和法律的来源依据;权利主体方面,所有在校学生均享有和行使参与权的资格;权利客体方面,参与行为是有明确参与目的、意识支配下的身体活动;权利内容方面,学生应该多方面参与大学内部治理;权利的义务主体及义务方面,学生与大学之间形成行政契约法律关系。大学是学生参与权的义务主体,应该积极、主动履行保障义务。
|
关 键 词: | 大学内部治理 学生参与权 依法治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