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间接故意犯罪的犯罪未遂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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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银河.论间接故意犯罪的犯罪未遂形态[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25-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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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银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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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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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中的犯罪未遂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的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未遂形态。外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对于间接故意犯罪未遂则大多持肯定态度。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只是一种逻辑推断,并没有法律上的明文依据。涉及生命等重大法益的间接故意犯罪的未遂具有科处刑罚的必要性,否认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可能会导致把性质严重的犯罪作为性质较轻的犯罪处理,或者将有罪作无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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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间接故意 犯罪未遂 危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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