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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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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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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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论断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是一个重大发展,对股份制认识上是一个质的飞跃。曾几何时,将股份制看做是私有制的一种形式,把股份制等同资本主义。如果没有1992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他力排众议,提出先看一看的主张,就不会有沪、深两个股票交易所的发展。虽然这样,当时还有一些人对股份制持有异议,特别有国有股能否上市,争论较大,一些很有影响的经济学家认为,国有股一上市就是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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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8-3944(2004)01-0001-03 |
修稿时间: | 2004-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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