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良材”案谈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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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屠永君.从“吴良材”案谈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保护[J].今传媒,2012(5):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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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屠永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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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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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同是知识产权的范畴,两者并不冲突。但是当某一商标在取得知名度后,他人将该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来使用,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产生混淆时,便会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本文将通过"吴良材"纠纷案引发对老字号知识产权文化的保护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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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商标权 企业名称权 文化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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