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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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公民的隐私权不受隐性采访的侵犯。新闻侵犯隐私是指新闻媒介作者未经当事人允许,在作品中披露当事人与社会生活无关的个人信息、个人事务及其他与社会公益无关的私生活情况。隐私的内容包括:1.个人健康情况、生理缺陷和身体残疾的情况;2.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3.私人日记、信函、录音等。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不受侵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第7条3款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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