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型物流企业合作的中间组织方式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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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书明,戴勇.我国中小型物流企业合作的中间组织方式选择[J].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2):13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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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书明 戴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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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洛阳471003 [2]上海海运学院,上海2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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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中小型物流企业在国外强大对手的竞争和国内物流业新一轮扩张中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摇脱不利地位就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根据中间组织理论,对于具有交易关系的企业,在当事企业方交易依赖性很强,且双方规模相当时,采用中间组织的安排方式就成为最有效的制度安排。由于我国中小型物流企业相互依存,规模相当,再加上历史形成的物流资源的重复与分割,使组建中间组织方式的物流企业联盟成为可能,并且,通过联盟方式还可以有效地整合社会物流资源,降低物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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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小型物流企业 中间组织 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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