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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费复征
摘    要:2009年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印发通知,公布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11月14日国内航空公司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征收50元燃油附加费。尽管国际油价飙升给航空业带来较大的成本负担,但业内人士认为,燃油附加费的复征,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燃油涨价带给航空公司的负担。

关 键 词:航空燃油  燃油费  航空公司  自主权  旅客运输  国内航线  燃油附加费  联动机制  国际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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