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学校的法定职责范畴拓展至指导学生父母的家长角色成长。法定职责的拓展依然服务于促进学生成长的学校本位职能,但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路径由“直接育人”迭代至“充分育人”。为规避不当履行这一新职责造成的风险,中小学校需要将该职责置于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背景中,理解职责拓展所蕴含的以大教育观引领教育公私域有效协同的整体性精治新路向,在坚守育人专业定位的前提之下正确认识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职责,以优化学校治理结构为方向构建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机制,以构建具有育人合力的儿童生活世界为旨归全面提升学校面向学生和家长的教育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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