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普通话”这个名称,是清朝末年“切音字运动”的积极分子朱文熊提出来的。他在1906年写了一本叫《江苏新字母》的书,把汉语分成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他还说明: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开始,这种话只在官场使用,所以称“官话”。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各地赴京应考、做官、经商的人很多,久而久之,他们也学会了普通话,但他们的北京话,却又多少杂有地方口音,人们就称这种话为“蓝青官话”(“蓝青”比喻不纯粹)。后来,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称官话不合适了,民国初年又有了一个新名,叫“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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