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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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钊.谈“出台”[J].新闻与写作,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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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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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社会上特别是媒体方面很流行把政府郑重颁布的政策法令称之为“出台”。现在,报刊文字中屡见不鲜,电视片格词中如是说已习以为常,近来竞发展到有的高级领导接受访问中也不时顺口道出,这些都是非常不妥的。报、播国家颁布政策法令,必须用“颁布”字样,绝不可用“出台”代替。一是“出台”与“颁布”是两个涵义完全不同的词语;二是用“出台”字样报、格回家颁布政策法令则大失严肃,严重地损坏了国家政策法令的威严性。“出台”原是报、抗演艺部门新剧目、节目问世时用之,这当然是合适的。后来,商业方面采取商品促销措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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