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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爱,但要尊重
引用本文:徐小江.可以不爱,但要尊重[J].教育艺术,2000(1).
作者姓名:徐小江
摘    要:《三联生活周刊》1999年第10期有一篇文章 ,题目是《14岁的孩子从19楼跳下》 ,讲一个初二的男生因不能忍受班主任的污辱和歧视 ,终因踢凳子请家长一件小事 ,选择了跳楼 ,向生命告别。他留下遗书 :我觉得不公平 ,我做鬼也不饶过班主任……这是一个14岁孩子最强烈的仇恨与愤怒 ,这仇恨导致自杀 ,也可能会导致杀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对于未成年的孩子 ,是爱教会他们爱 ,是恨使他们学会更恨。人们总爱谈论独生子女脆弱的一面 ,强调教育的难度 ,而不谈问题的实质—成年人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教育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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