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现代物权法的三大发展趋势
引用本文:肖凌.现代物权法的三大发展趋势[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25(6):379-382.
作者姓名:肖凌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摘    要:现代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急剧变化促使了物权法理论的更新.与传统物权理论相比,现代物权法主要体现了三大发展趋势:其一,法律本位社会化,体现为所有权受限制、他物权优位化;其二,法律关系扩大化,体现为法律关系构成的扩大化、物权形态新型化;其三,法律界区模糊化,体现为债权物权化、物权债权化等.

关 键 词:物权法  现代化趋势  法律本位社会化
文章编号:1007-1792(2005)06-0379-04
收稿时间:2005-10-10
修稿时间:2005-10-10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