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权法的三大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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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凌.现代物权法的三大发展趋势[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25(6):379-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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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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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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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急剧变化促使了物权法理论的更新.与传统物权理论相比,现代物权法主要体现了三大发展趋势:其一,法律本位社会化,体现为所有权受限制、他物权优位化;其二,法律关系扩大化,体现为法律关系构成的扩大化、物权形态新型化;其三,法律界区模糊化,体现为债权物权化、物权债权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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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现代化趋势 法律本位社会化 |
文章编号: | 1007-1792(2005)06-0379-04 |
收稿时间: | 2005-10-10 |
修稿时间: | 200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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