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人:以色列的二等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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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亚宁.巴勒斯坦人:以色列的二等公民[J].山西师大学报,2007(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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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亚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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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防系边管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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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色列是一个具有犹太特性的民主国家,民主的体现与犹太特性紧密相关。然而对于作为以色列公民的巴勒斯坦人来说,他们虽然是以色列公民,具有以色列国籍,居住在以色列,享有一些基本的权利,但是其浓郁的阿拉伯或者巴勒斯坦特性使其在以犹太特性为主要特征的以色列显得格外不协调,所以以色列巴勒斯坦人不可能享受充分民主权利,他们只能成为以色列的二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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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巴勒斯坦人 以色列 二等公民 犹太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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