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四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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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鹏.虚假广告四例[J].新闻记者,19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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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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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新世纪艺术文化公司广告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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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真实性是法律对广告的基本要求。广告的艺术性要服从真实性的要求。最近在上海淮海中路商业网调整中恢复了老店招的徐重道国药号,其创始人是从余姚闯荡江湖来到上海的徐子萱。徐子萱很早就利用广告衫作宣传,这在当时应该说是别出心裁,非常有创新意识的。他制作了一批徐重道马甲广告衫,上面写了“接方送药,代客煎药”八个大字,让送药工穿了满街走,在市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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